最近思考了這件事許久,朋友說這件事定義是因人而異,我想大概也就是這樣吧……。

如果可以,路過的妳/你是否能告訴我,喜歡與愛,在你心中分別象徵著什麼樣的意義呢

-------------------

正文開始:

當朋友問了我這個問題,沒有深思,就用平常寫作文的方式矯情的帶過去了,畢竟回答的真正目的不在回答,於是就把之前沉迷於愛情小說的內容,還有一些連續劇裡浮誇的劇情拿來說嘴,好像自己真的很懂愛情這神祕的東西是什麼玩意兒一樣。我說:

「喜歡是可以同時給很多人的,跟不同的人在一起可能有同樣的感覺,類似歸屬與一種個性上合得來的解釋,也就是喜歡這個人,喜歡跟這個人在一起的時光,就像好感的代名詞,有感覺的開始吧?愛的話……比喜歡要來的更特殊一些,那是只能特定給某些人,除了家人,就是情人。沒有別人可以取代的那種感覺,愛會讓你不顧一切不顧得到多少回報而一心一意的付出,會因為一個眼神一個微笑而心花怒放,會因為一件小事而默默難過,會開始注意對方的感受,猜想對方是怎樣看待自己,想知道對方是否跟你愛他一樣愛你,若哪一天這種愛失去了主人,你將會不知所措,覺得空虛莫名的想哭,愛這種東西不像喜歡,它是有魔力的,在不知不覺中控制一個人的日常與言行舉止,讓一個人變得害怕失去,獨處時特別容易寂寞,也特別容易快樂,共處時會特別容易感到幸福。愛會讓每一件事情都變得美好,會把對方的每一次愚蠢都解釋成可愛,它濃烈的難以淡去,卻也得在特定的時間才能與對的人契合,散發出它該有的芬芳」

但……這些真的只是形式上的回應,而沒有真正認真地思考這個問題,部分內容只是把自己對於喜歡的對象的一切舉動和心情,都賦予了「愛」的意義。但是……僅僅如此就叫做愛嗎?愛真的就是那麼簡單的心情起伏而已嗎?於是思考過後,我覺得當初屬於我「愛」的意義,都應轉換為喜歡才對。

身為一個學生,似乎還不到能給予愛的能力,朋友也問過我:「國中生真的有辦法『愛』嗎?」

老實說,我覺得沒辦法……。對一個國中生來說,喜歡是一種感覺,就是……跟這個人在一起很快樂,不管男女只要是極好的朋友,不論個性上或外表上,都配使用這個詞。

到了戀愛這一步,要不是對一個人的喜歡特別突出,不然就是身為一個青少年天生具有的,對戀愛的新奇。因緣際會,兩人走在一起,兩人都知道終會散的,但當下的甜美卻更顯重要,你們能牽手、擁抱、親吻,做一切你沒有男女朋友時無法嘗試的事,但,這真的是愛嗎?

情竇初開陷入愛情的男孩女孩們總是特別激情,見面所做的親密舉動會一次比一次誇張,而且只會進步而不退步,等一切事情做盡了,你開始探討兩人生活上的小事,你會發現其實你和他不是那麼有話聊,你會發現你們兩人的興趣根本不同,你會發現愛情其實是惹人厭煩的,必須局限於不能和其他女生說話,不能讓女友不開心,甚至因為學生時期而要偷偷摸摸的不能夠被發現,於是這種厭煩害怕的心態超出了先前的喜歡與及於想嘗嘗愛情滋味的新鮮感,這段感情也就會無疾而終了。

不只這樣,畢業後,不同的學校與遠距離也是問題之一,你的感情無法支付你在無依靠時還得第一個想到不在身邊的他的那種心情,最初,屬於少年少女的愛情大多還是只需要一個依靠罷了!需要自己在寂寞時有個人陪伴,難過時有個人安慰,空虛時有個人擁抱。當你身邊不再存在這麼一個人,而是遙遠的思念,你真的還會繼續喜歡他嗎?還是接受身旁對你一樣好的追求者?若答案是後者,想必這一定不是愛了,這只是一顆自私想尋歸屬的心,希望有一個人能無限制對你好,於是,「愛」最基本的,無可取代的要求,也就達不到了。

分手時哭得唏哩嘩啦,會不會也只是一種失去依靠的無助,從此以後別人聊到這方面的話題你沒有一個可以想起的人,當你難過寂寞時沒有一個人會輕拍你的頭給你一個溫暖的微笑,空虛時再也沒有人會在你唇上親吻,給你一個溫暖的擁抱,這是一種難以言喻的空虛,明明不是那麼喜歡他,卻仍會為自己即將到來的孤獨而傷心難過,同時你得面對著他這些好將不再屬於你,他會愛上其他人,將對你的好轉移給別人,從此很少想起你,若你們還生存在同一空間,這是莫大的痛苦……。

時代變了,戀愛的年齡趨勢漸漸下降,現代人也不如早期那樣保守,尚在學習階段,卻整夜沉溺於網路聊天室中,親暱地說愛,老公老婆互相稱呼毫不感到害臊。

同樣的,我也是個尚在學習的孩子,同樣經歷過世界只繞著一個人打轉的那種時光,那時以為自己的愛如烈火澆不熄,非常深刻,甚至覺得兩人能一輩子不分開,但……我開始懷疑這是不是愛?我真的會願意為了他放棄我的生活為他不顧一切嗎?這是傻蛋才做的事吧……。我真的會包容他一切不完美,用真心自在與他生活嗎?我不知道……。我真的了解他嗎?似乎並沒有……。

我唯一相信的,就是喜歡會漸漸變成愛。有人說,談戀愛就是彼此在不斷深入了解對方的過程,就像剝洋蔥,一層層看見他的內心,過程中會有不快,而你會流淚。但有些人選擇繼續剝下去,接受一切他的不完美,有些人在流淚的同時對他產生與日俱增的厭惡感,於是沒能走到盡頭。

散或不散,全憑一種緣分繫著,勉強不來的,若真是一種注定,那麼,喜歡一詞,慢慢就會被時光釀成愛吧!用不著轟轟烈烈,這是淡淡的,緩慢的發酵過程。

 

最近看了一本名為《你那樣愛過別人了》的故事集,裡頭紀錄的都是真實而平凡的故事,不像太過浮誇過於巧合的言情小說,這本書反而更能貼近人心。

裡頭說道:「我們都是為了生活,儘管面對著有缺陷的東西,最後還是說好好好,沒關係,就那樣妥協下去的人。這樣的人,眼淚是倒流的。」那一篇的內容大概是在講述一個女人,在愛情與麵包的抉擇中,放棄了與自己交往三年的男友,嫁給了一個公司的主管,當她先生在結婚後的幾年微醺躺在枕邊時,對她說:「其實我最愛的人不是妳喔。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當初最想要在一起的人,因為一些原因,沒有走到最後,兩人叫因此過著各自有遺憾的人生。」最後,那女人下了一個結論:「誰也沒有逼我,是我做了那樣的決定。三年前,有兩個男人要我的時候,我選擇的是現實,不是愛情。而我現在要自己負責這樣的後果。我被現實緊緊貼著,就不能要求愛情也同時存在裡面。至少我的情況不行。」

我懷疑,這真的是愛嗎?愛情真是那麼脆弱,是不能與他項共存的孤立者?儘管在主管一開始展開追求時,她曾眼神堅定地說道:「請不要這樣,我很愛我男友。」

所以,如果這件事是真實發生,不是那女人把對男友的喜歡加強解釋成了愛,就是愛情是可以被現實取代的,對嗎?

愛會讓你有餘地去想自己的未來,會為錢這現實的東西而煩惱?那麼當然也就有可能因為害怕戀情被發現而退縮,或者因為自己的課業而選擇分開?那麼國中生若不是建立在肉體依靠而是精神上的戀情,是不是亦有可能叫做愛?當然還是要再次強調,定義本來就是因人而異的……。

莎士比亞來說,愛似乎是可以很輕易地給予的,他能存在於一見鍾情,甚至任何的情感都能支配愛一字,作品中的男主角可以因為見到女主角的美麗與優雅一眼,從此為她朗誦情詩與無盡讚美,僅僅因為外表上的東西,就陷入了愛情的漩渦,大獻殷勤大方求愛,甚至在認識後的幾天就在牧師面前訂下婚約……這真的是愛嗎?裡頭的角色各個深情地說著愛,有幾個甚至根本未和對方談過話,這種表面的東西真的叫做愛嗎?還是只是東西方表達的差異?

你想想,為何小說電影甚至真實世界裡,東方人的告白似乎都習慣說:「我喜歡妳」不論自己的感情多深刻,甚至到沒有了她就失去重心,你願意為她做牛做馬,聽著她和你訴說不斷失戀又戀愛的種種,同樣因為一點小事傷心或寂寞,但為何表達時也僅僅只能用「喜歡」兩個字?朋友說,可能是怕對方嚇到吧?也或許東方人都習慣把感情淡化?用「愛」來表達被拒絕後似乎更痛心,反之,「喜歡」倒是比較多面向的形容詞。

像是,在《六弄咖啡館》這部電影裡頭,出現了這麼一幕:

女配角鼓起勇氣跟男主角告白,男主角先是回答她:「我也很喜歡妳啊!」激起了女配角的一絲希望,男主角卻又說:「但是……是同學的那種喜歡。」

這樣講起來似乎沒什麼太大的問題,喜歡似乎本來就是一個亦淡亦濃的詞,也似乎是一個很不安全的詞,用在愛情友情似乎都適當,但若男主角今天是回答:「我也很愛妳啊!但是……是同學的那種愛。」誰聽了都會很怪吧?誰會對同學產生愛這種情愫?

之後,女配角問他:「那麼……能再多一點點嗎?」男主角搖搖頭,堅定地說:「我喜歡的是心蕊」

一樣是用喜歡一詞,男主角之後對她的付出我覺得卻不只有喜歡……。畢業後,即使是遠距離,男孩還是思念著女友(心蕊),整天辛苦打工為的是上台北看她,為她買了手機在生日當天冒著颱風風雨與朋友騎機車北上,只為把禮物交到她手上,他為她努力用功,為了她去學英文,的確是如此傻傻地付出著,他用這種強烈的喜歡一直這麼付出而無怨尤,或許這已經算是一種愛了,但我不知道……。因為這是存在差異的情感,一人付出一人接受,即使那是愛,卻有一方早已沒有了愛,有一種說法,愛是要雙方去經營的,那麼這樣的感情,是不是就算再強烈,也只能稱作「喜歡」?

喜歡是可以用在許多方面的,但是……對父母,似乎就只能用愛了,從沒聽過一個做子女的對爸媽說:「我喜歡您」吧?

有時候我覺得這種東西很像一種固定用法,先人賦予它意義我們也就照著講了,但是,你知道對友情得用喜歡,對親情得用愛,那情人呢?

說喜歡或愛好像都得宜,只不過愛更濃烈了點,一般情侶比起喜歡,好像更習慣把愛掛在嘴邊,象徵一種……愛還很堅定的樣子吧?

但是,若真的要探討,何時能說自己是喜歡,何時能說自己愛?

似乎結了婚以後,先生都習慣跟別人說:「我很愛我老婆。」但其實,我覺得許多夫妻裡面,女人似乎更像扮演著輔佐者的角色,丈夫說道理無聲的在一旁聽,不時應個幾聲,生小孩,按時煮飯洗衣,接送小孩,協助家裡規劃經濟的開銷。我不知道是否每個家庭都這樣,不過有個朋友家裡的確是這樣的,對那個朋友來說,母親是很特別沒錯,但他不知道在爸爸眼裡,媽媽是不是一樣如此特別,怎麼好像隨時能被取代?她是典型的家庭主婦,似乎是在家長急切的逼問下,看看自己的年齡,草草選個對象,談了戀愛,結了婚,生了孩子,彼此之間談不上幾句話,更別說心靈的契合。這真的是愛嗎?或許在父親眼中能看見母親的特別,但看在那位朋友眼哩,妻子好似真的只是一個角色,誰都有能力扮演,她不特別,於是他出軌,但還是對外人口口聲聲:「我很愛我老婆。」怎麼愛在這時候也變得那麼不可靠了……。

為了這個問題,我也去看了許多blogger的想法見解,有些太冠冕堂皇,有些太不切實際,又或者兩位blogger的想法差得太遠,一個人對「愛」的定義或許是一個人對「喜歡」的定義,大多數人習慣把「喜歡」歸類為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甚至單純朋友之間的情感,我覺得……不是很恰當,喜歡在某些時候一樣能成為戀人,只是因為某種因素直接跳過了曖昧期罷了,還是只有尚未成熟的人才會這麼想?因為大多數人對於愛的定義都和我一開始的想法差不多,但我覺得愛可以是更高尚的一種東西……。雖然做不太到,但就是因為這樣愛才難能可貴吧?愛真的能像我當初說的那麼容易嗎?因為就我所知那種感覺可以是很容易出現的……。對於網路上大多數的想法有點半信半疑,不過還是要再次強調,這種事因人而異。

也或許我還沒經歷過「愛」才會覺得網站上描述的一切都太不自然且困難了,感覺就像感情融洽的情侶也無法達到這境界,或許這世上真正相愛的人也實在太少了……。很想體會這種深刻愛上的感受,但我似乎還太年輕,許多感情無法理解,路走得太短,也根本無法理解愛的真諦,以下整理幾個可能是真實,略為中肯,但目前的我做不到,關於「愛」與「喜歡」眾多人們不同的見解(以下幾個例子可能立場想法不同,可能相互矛盾):

※「當你站在你愛的人面前,你的心跳會加速;但當你站在你喜歡的人面前 ,你只會感到開心。當你愛的人哭,你會陪她一起哭;但當你喜歡的人哭,你會技巧地安慰她。」― 網友

※「愛,很奇妙。如果要我捐一個腎給我先生,我一刻都不會猶豫;但如果他要我順道去藥妝店幫忙買罐刮鬍膏,我卻會覺得很煩。」― 格雷琴•魯賓

※「喜歡是一種直覺,而愛是瞭解過後的一種感覺」「喜歡是可有可無,愛是少一秒都不可以」「喜歡是契合,愛是結合」― 網友

※「喜歡一個人,會希望他有一天可以變成妳的,但妳也可以同時喜歡別人,因為妳不能保證哪個才是真正的『妳的』。 愛一個人是離不開他,而妳的眼裡再也沒有別人了,就算他還沒跟妳在一起,妳的心思也只有在他身上,不會看上別人了。」-網友

※「喜歡的相處,是曖昧且淘氣的,可能彼此嘴裡不說,但心裡卻各有千秋。愛的相處,是想無時無刻看到他,就算不能每天看到,也會在心裡保留住很大的空間思念他。

※「喜歡是滿足自己的慾望。愛是為對方付出一切。」― https://www.pairs.tw/like-vs-love

※「喜歡一個人時,你會有愛的感覺。深愛一個人時,你會有自卑的感覺。在愛的背後你會自感卑微,你無法逃避。」-http://chobits77235.pixnet.net/blog/post/31594982-%E5%96%9C%E6%AD%A1vs%E6%84%9B%E7%9A%84%E5%B7%AE%E5%88%A5

 

好了!說了那麼多廢話,舉了那麼多例子,該總結一下了……。

這幾天,想了多種情況,其實我很想學我那位朋友說,這種事因人而異,這似乎才是最準確的解答,但……似乎還是有些差異?

喜歡,對我來說是多面向的形容詞,有太多的分別,不論友情上或愛情上,你不會知道他什麼時候會萌生出愛。

喜歡,在愛情方面,你會願意為對方做很多事,來換取對方對你的好,你希望對方的雙眼總是在你身上,你希望自己是他眼裡獨特的那一個,你同樣像愛一樣,會為他傷心難過,因為他而開心雀躍,會在特定的時候想到他,關心他是否心情不好,又或者難過了,妳會把握與他相處的每分每秒,總是幻想著永遠,卻同時想著若有其他人能成為自己的伴侶……似乎也不錯,妳不會安於同一個人,即使妳知道自己是喜歡他的。

明明對他的喜歡沒有那麼強烈,卻希望他永遠不要愛上其他人,你想要占有他,不希望他屬於任何其他人,會因為一點小事胡思亂想,覺得他不喜歡自己,或是喜歡上了其他女生,你希望他不要把朋友看的那麼重而多在乎你一點……。

總是處在一種不安全感,害怕他的心會被別人搶走。你不是真的很了解他,甚至對於朋友都能更自在的說話,妳會害怕他不喜歡妳,做事都小心翼翼,在妳心裡,他是眾多個優秀的人中其中一個,他符合妳對於不討厭一個人的所有條件,但只要別人對你做一樣的關心舉動,妳會動搖,因為妳還不清楚他在妳心裡究竟有什麼特別,有什麼無可取代的地方。

當然,因為喜歡是多面向的,甚至分了等級,所以不同程度的喜歡做出的事情跟反應也有所不同,有些太虛偽的想法可能根本不存在一個真心喜歡一個人的心裡,總之,看妳是什麼樣的喜歡了,亦可能某種喜歡的付出早已遠遠超過愛,只不過沒有雙方的共同經營罷了……。

---------

,大家都說是無怨尤的付出,妳不會計較對方的所有缺點,應該說,他的缺點是妳能夠接受的。妳不會太在乎妳說出的每句話,又應該說,妳知道說什麼他能夠接受。妳清楚知道他喜歡什麼,討厭什麼,與生氣的界線在哪裡,彼此互相尊重,理解,溝通。妳不會太煩惱要他什麼生日禮物,因為妳總想的到他需要什麼,無形中記住他所有小動作。

愛,是妳們總有相同的話題,又或者某種默契,不一定需要共同的興趣,至少有一種笑點或想法的共鳴,讓妳們隨時有話聊,相處久了也不至於索然乏味。愛,可能是比喜歡要更加平淡的,像一杯水,不同時候喝會有不同的感受,他是永遠都有新意,不曾變味,也不會有太多不自然的香料調味,極渴時來上一點,又是甘霖般的甜美。

你不需要無時無刻陪在他身邊,因為妳知道他有他的生活,妳無從干擾,你們之間有無比的信任,妳知道他是愛妳的,只會愛妳一個,於是疑心病不曾出現在妳身上,因為妳完全地相信他。

妳的他是無可取代的,沒有人會像他對妳好那樣呵護妳,記住妳所有喜惡,在妳難過時知道用什麼方法安慰妳,他有一個獨特的性格只在妳面前顯現,在妳心中他是特別的,妳不會看上其他男人,在你心目中,只有他是最好的,獨一無二,沒有他不行的。甚至到了第二段戀情,妳仍會想到他,想到現在身旁的這個男人不會像當初的他那樣對妳……。

難過時只會想找他依靠,妳不怕他覺得妳煩,因為你們的感情夠牢固,妳知道他不願看見妳難過……。妳的一切恰好是他所能接受的,他的一切一樣是妳所能包容的,你們不會討厭彼此的一舉一動,不會像某些夫妻,結婚前喜歡女友能幹,結婚後卻漸漸無法接受妻子終日說著屬於自己的理論。

對他,妳不會感到任何厭煩,他的改變趨於妳能接受的狀態。不是因為愛,他的一切討人厭才變得可愛,是在妳心中,妳能接受他這些不完美,因而更進一步地給予愛。

跟他在一起妳不會覺得累,不會覺得不自在,一切都是那麼自然而然,妳喜歡跟他聊天,會因為他的離開而傷感,妳不會希望他離你而去,但儘管真的要分開,你還是希望能維持這段感情。

或許,愛這種東西是勉強不來的,他還需要緣分摻雜在內。愛這種東西,我想在平凡簡單中也是十分複雜的,因為妳說不出為何,只知道你愛他,全心全意愛他。不像喜歡那麼不明確,愛一個人,你會清楚知道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亦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